桂林市乙醇汽油车辆燃油系统清洗企业名单的通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管理暂行办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市将于2008年4月1日起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4月15日起封闭销售、使用。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车辆清洗工作的通知》(桂乙醇办[2007]6号),和自治区交通厅《关于印发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车辆燃油系统清洗工作方案》(交综合发[2007]13号)的规定,以下企业已通过市交通部门组织的技术培训,现予推荐为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车辆燃油系统清洗维修企业。如出现清洗企业不按自治区物价部门制定的车辆清洗收费标准收费或清洗不合格等现象的,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
桂林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桂林市乙醇汽油车辆燃油系统清洗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