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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

工 作 简 报

第3期

桂林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
使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2月20日


我区将于3月15日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

  2008年2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宣布我区从2008年3月1日起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告,我区的北海和贵港两市率先于3月1日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3月15日起在两市封闭销售、使用;2008年4月1日起其他市开始销售、使用车用乙醇汽油;4月15日起全区实现封闭销售、使用。

 


 

抄报:市人民政府,束华常务副市长,张晓武副秘书长,何兵副秘书长。
抄送:市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发送:各县乙醇办,市发改委办公室。